纳林陶亥镇煤炭物流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第二次)
纳林陶亥镇煤炭物流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要求,我公司为了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建设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纳林陶亥镇煤炭物流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圣圆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
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密闭储煤棚、磅房、办公室、门卫等。主要从事煤炭的储存、运输,年储煤量60万吨。
二、环境影响及治理情况
1、项目建设期主要环境影响为:主要包括地表平整、地基挖掘、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等。在施工阶段除施工机械作业、建筑材料运输外,还伴随有施工人员活动,从而产生施工噪声、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排放废气、施工废水、建筑和生活。
2、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煤炭运输、堆存过程产生的煤粉尘。储煤棚封闭,内设喷淋洒水装置;煤场运输道路由专人及时清扫、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进行遮盖,并在厂区四周建设1~2m宽绿化带,采取以上措施后,周界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全部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运输车辆、传送带、装载机等设备噪声,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场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外排。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纳林陶亥镇煤炭物流基地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用地规划要求;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基础上,污染物可确保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公众参与表明,无调查者反对项目的建设与选址。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圣圆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
联系电话:15147722288
联系人:李部长
五、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8号;邮编:230000
联系电话:15383907059 E-mail:675616567@qq.com
联系人:李工
六、征求公众意见途径
《纳林陶亥镇煤炭物流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已出,公众可以到鄂尔多斯市圣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索取,欢迎公众就本项目建设涉及的环境问题等事项提出宝贵意见,公众可将意见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用信函、电话、传真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
鄂尔多斯圣圆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