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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自备电站燃煤锅炉掺烧利用污水场脱水污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2015-12-31 12:06   来源: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我公司神华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自备电站燃煤锅炉掺烧利用污水场脱水污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神华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自备电站燃煤锅炉掺烧利用污水场脱水污泥项目

  项目概要:神华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自备电站有2×100MW高温高压直接空冷凝汽式发电机和3台4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采用静电除尘器加布袋除尘器除尘,湿式氨法脱硫,SNCR法脱硝,年耗煤130万吨。

  本项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综合利用10000t/a污泥(干化后含水率低于40%),其中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污泥3000t/a,二期煤制油4000t/a,包头煤化工分公司污水场污泥3000t/a。

  鄂尔多斯分公司污泥通过离心脱水,在三防库中自然风干2天,使的含水率降至40%以下,包头分公司的污泥处理后的干化后污泥直接进入三防库内的暂存库。三防库划出500m2用于污泥的干化和暂存,干化场地为150m2*2,暂存库占地200m2,暂存量为600m3,可以满足掺烧污泥1个月的存储量。掺烧时污泥通过计量后一起与燃料煤进入具有防渗功能卸煤沟通过皮带直接进入落煤仓到锅炉燃烧室。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锅炉掺烧脱水污泥掺烧比例很小,不足燃料的0.8%,因此较掺烧之前主要大气污染物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重金属排放量均变化不大,环境影响变化较小。

  污泥干化、暂存布置在现有三防库的东北角,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做到防风、防雨、防渗,防渗系数小于10-10cm/s,临时储存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实施后实现削减污泥10000t/a,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污泥对环境的潜在环境风险。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技改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修订)中鼓励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项目,实施后实现削减污泥10000t/a,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污泥对环境的潜在环境风险。选址在神华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自备电厂内,厂址选择合理。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是可行的。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地点: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伊金霍洛旗上湾)

  方式:查阅《神华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自备电站燃煤锅炉掺烧利用污水场脱水污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工作人员解答提问。

  查阅日期:公示之日起起10个工作日内。

  接待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范围为项目评价范围内人群、人大、政协代表、政府公务员,其中直接受影响人群比例不小于70%。主要事项为回答对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满意、对项目建设还有哪些要求、看法。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另外大家可以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发表自己对项目的看法。我们建议大家发表自己意见时最好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行意见反馈。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联系人:沈志刚   电话:0477-8283662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315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951-4107721

  电子信箱:91129827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