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呼和乌素煤炭物流园区铁路集运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内蒙古蒙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呼和乌素煤炭物流园区铁路集运站项目进行公示,收集和征求公众关于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内蒙古蒙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呼和乌素煤炭物流园区铁路集运站项目主要概况为:
1、项目名称:内蒙古蒙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呼和乌素煤炭物流园区铁路集运站项目
2、建设单位:内蒙古蒙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4、项目背景:内蒙古蒙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是蒙发能源控股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是煤炭板块的主体企业,也是内蒙古自治区三十户重点煤炭企业和中国煤炭百强企业。内蒙古蒙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投资10多亿元筹建蒙发能源控股集团煤炭工业园区,对呼和乌素煤矿进行机械化改造,并新建大型洗煤厂。2011年10月煤炭工业园区正式落成,年产120万吨的综合机械化开采矿井呼和乌素煤矿、500万吨的洗煤厂已正式投产。
5、目的意义:为满足煤炭物流发展、优化煤炭产业链、发展现代物流、节约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内蒙古蒙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迫切需要修建呼和乌素煤炭物流园区铁路集运站(煤炭装车系统和铁路专用线)。
6、可能产生的影响: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对环境的污染;对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的破坏,剥离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生事故补偿不到位、与受影响群众沟通不畅等引发的风险;对周边交通的影响。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2、项目建设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
3、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23日)通过以下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
三、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蒙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田亮
联系电话:13624879310
单位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蒙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
编制单位:内蒙古保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15174962185
电子邮箱:799913704@qq.com
单位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日兴大厦7楼
内蒙古蒙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