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札萨克镇热源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第二次公示)
札萨克镇热源厂项目的环境影响工作已基本完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有关规定,我公司为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建设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札萨克镇热源厂项目
建设地点: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塔尔河村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41787m2,总投资5700万元,主要建设1×29MW+1×70MW锅炉两台,并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和进场道路,满足札萨克镇镇区供暖需求,新增供热面积约140万m2。
2、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上料输煤系统含尘废气、碎煤机室含尘废气以及锅炉产生的烟气,另外储煤棚扬尘、除渣过程少量含尘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输煤采用全封闭廊道,转折点含尘废气经下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碎煤机含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原煤储存采用密闭式储煤棚,原煤装卸喷洒水抑尘,减少扬尘。经采取上述措施后,上述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废气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锅炉选用当地优质低硫煤,烟气经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SNCR脱硝处理后,最终经现有1根150m高排气筒排放,经采取上述措施,锅炉烟气各污染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化学水处理站排水、锅炉排污水、冷却水排水等回用于锅炉除渣及脱硫塔补水,亦可作为煤棚抑尘用水,剩余部分排入阿勒腾席热镇污水处理厂。
(3)噪声:本项目噪声产生源主要为各种泵、鼓风机及引风机等生产设备,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风机加装消声器,厂界噪声可达标。
(4)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输煤系统除尘、炉渣、烟气除尘器除尘灰以及烟气脱硫产生的脱硫石膏,其中输煤系统除尘主要成分为煤粉运至锅炉房作为燃料,炉渣、烟气除尘器除尘灰以及烟气脱硫产生的废石膏作为建材外售综合利用。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项目建设指挥部存有项目简本报告书,敬请公众索取简本,并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告有效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
3、联系方式
公众参与接待地址:伊金霍洛旗九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接待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建设单位:伊金霍洛旗九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志;联系电话:15147728815;邮箱:7908145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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