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时间:2017-07-0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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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全年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90亿元,增长7.5%;固定资产投资437亿元,增长1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8.9亿元,增长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785元,增长8%;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45元,增长9%。先行指标出现较好回升态势,全社会用电量29亿度,增长9%;工业用电量26.6亿度,增长15%;铁路货运量3942万吨,增长6.8%。
二、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在认真分析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充分考虑我旗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的基础上,提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为:
——地区生产总值725亿元,增长7.5%;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0.5亿元,增长2%;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85亿元,增长1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8.5亿元,增长10.3%;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130元,增长8%;
——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60元,增长9%;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节能减排指标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