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征地告知书
时间:2018-06-04 15:51
来源: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征地告知书
伊政告字〔2018〕16号
红庆河镇其和淖尔村:
经研究决定,拟征收红庆河镇其和淖尔村部分集体土地及土地上的建(构)筑物, 作为鄂尔多斯市马奶湖旅游景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马奶湖旅游景区项目用地,具体地类的面积以实地丈量的数据为准。
从征地告知书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拟征收的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凡在拟征收的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和青苗的,一律不予补偿。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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