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开展公共场所新闻媒体旅游景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应用专项督查工作
时间:2018-06-27 14:52
来源:
为提高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应用水平,展示良好的城市文化形象,根据《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公共场所和新闻媒体旅游景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应用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由伊旗汉语委牵头联合政府督查室、宣传部、城管、工商、蒙语委、外事办、旅游局、交通局等部门组成15人的督查组,于6月11日至6月13日对阿镇城区内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
本次督查以党政机关、服务行业、旅游景区、新闻媒体、学校、乡镇等领域为重点,其中抽查4所学校、15个服务窗口单位、一个社区(通格朗社区)、两条街(札萨克路、文明街)、一个公园(母亲公园)、一个景区(蒙古源流景区)、两个乡镇(札萨克镇、霍洛镇)。所到之处主要检查党政机关用语用字的规范性、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及档案资料建设情况;公共场所悬挂的宣传牌匾、广告牌匾,街道、商店标识牌;大厅、休息室、娱乐场所、洗手间等设施标识牌的文字书写;电台、电视台播出节目以及插播广告;报社发行的报刊杂志内容及刊登的广告;各中小学和幼儿园校园的用语用字的规范性;国家、自治区新颁布的有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执行情况;公共场所及窗口行业职工普通话水平证书和蒙古语标准音合格证书;随机抽查其普通话及蒙古语标准音水平。
检查中采用听取领导汇报、实地查看用语用字情况及档案资料整理以及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建设情况、普及普通话情况、用字规范化情况、语言文字宣传工作进行了全方位检查指导。
本次清查整改门头牌匾、街路牌、标志牌商店标识牌等23处。对社会不规范用字,当场下发12份《不规范社会用字整改通知书》并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