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就业服务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根据《鄂尔多斯市社保局、就业局、医保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鄂社险发〔2017〕10号)的相关规定,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994元,月平均工资为5166元。鄂尔多斯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4496元,月平均工资为6208元。现就做好我旗2017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核定范围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各类企业所有在岗职工及全旗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下岗职工等(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各类企业所有职工(包括在职与退休)、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3.工伤保险费:各类企业所有在岗职工。
4.生育保险费:各类企业所有在岗职工。
5.失业保险费:各类企业所有在岗职工。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7年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暂不进行。
二、申报核定时间
从2017年7月1日起至2017年8月15日止。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的单位,视为无变动。
三、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
(一)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
企业单位的缴费基数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和缴费月份的参保职工人数进行核定,企业单位月缴费基数低于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之和的,按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之和核定。企业单位职工要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确定工资总额的构成。参保职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核定,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2016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66元的60%的,以60%核定即3099.6元,高于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166元的300%的,以300%核定即15498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核定
全旗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下岗职工等(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按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66元的60%、80%、100%、150%、200%、250%、300%划分为七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核定,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基数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自治区2016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进行核定。
(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
参保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核定,参保职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核定,参保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2016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66元的80%的,以80%核定即4132.8元,高于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166元的300%的,以300%核定即15498元。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以本人2017年1月退休养老金申报,随本人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调整。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核定,参保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2016年度鄂尔多斯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鄂尔多斯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基数缴费,即3724.8元;高于鄂尔多斯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鄂尔多斯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基数缴费,即18624元。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四、具体申报流程及工作要求
1.各参保单位要按照申报流程认真填报,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社保局稽核审计股,稽核用人单位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经审核确认后报送至旗社保局公共业务股。
2.对不按时申报缴费基数的参保单位,依据《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金额;没有上月缴费金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
3.2017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请先到1号窗口采集个人退休信息,再到核定窗口核查本人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否齐全,然后开具缴费核定单。享受财政补贴养老及医疗保险费的下岗职工及个体工商户等参保人员,财政补贴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在补贴截止后个人缴费的,财政部分不予享受,全部由个人承担。
4.申报所需资料:?《2017年伊旗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需加盖公章及签字,电子版需到企业QQ27763881群下载);?2016年12月份单位财务原始记账凭证和其中的工资表、帐页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2016年度财务决算年报表、全年财务分类明细账、应付工资明细账。
缴费单位应如实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提交的相关报表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少报、漏报和瞒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参保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要积极配合旗社保局依法组织进行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和稽核工作。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8687090、8687094
地址: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金辉大厦一楼社保综合服务大厅 邮编:017200
附件:1.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审核表
2.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登记表
3.上年度职工工资发放汇总表
4.剔除不需缴费人员及工资记录表
5.新增参保职工登记表
伊金霍洛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伊金霍洛旗就业服务局
2017年 7 月 7 日
31号附件.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