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旗社保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旗领取社会保险定期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按照《社会保险稽核办法》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度全旗领取社会保险定期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认证当年在我旗领取社会保险定期待遇(包括在旗财政领取退休金,下同)的以下人员应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1、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中已办理离退休(职)的人员及领取抚恤金人员;
2、定期领取工伤伤残津贴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
3、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及领取抚恤金人员;
4、全旗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所有人员。
二、认证时间
集中认证:对认证对象的集中认证时间为每年从4月初开始,至6月底结束(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日常认证:认证对象可在正常工作日期间到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三、认证办法:
领取社会保险定期待遇资格认证每年进行一次。主要采取指静脉识别的办法,结合与本人见面、调查走访、指纹及人脸识别、网上视频确认等方式进行:
1、对于初次认证的对象:领取职工社会保险定期待遇的,本人持社会保障卡、户口簿及身份证到社保局录入基本信息后完成初次认证;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定期待遇的,本人持社会保障卡、户口簿及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录入基本信息后完成初次认证。
2、对于非初次认证的对象:按照就近认证的原则,认证对象本人持社会保障卡及身份证到居住地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或旗社保局综合服务大厅进行认证。
以上认证对象中,对于伊旗境内饮食起居不能自理、长期住院或卧床在家无法亲自前往当地认证机构认证的对象,按照就近认证的原则,可向当地认证点申请上门认证服务;对于伊旗境外居住的认证对象,可到居住地社保局进行认证,或通过QQ视频认证。也可在伊旗社保局领取或要求寄送《异地居住享受领取资格协助认证表》,持此表到居住地认证机构协助认证后再寄回伊旗社保局,完成认证。
寄送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旗社保局
收件人:稽核股 邮编:017200
伊旗社保局联系人:刘亮、刘瑞
联系电话:8687094、8685804 QQ号:3513398802
附:伊旗领取社会保险定期待遇资格认证点名单
伊旗领取社会保险定期待遇资格认证点名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