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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教育精准脱贫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6-08 10:00   来源:

各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旗人民政府同意旗教育局制定的《伊金霍洛旗教育精准脱贫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2018年6月5日                    

  伊金霍洛旗教育精准脱贫 

  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 

  (旗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市委、政府以及旗委、政府关于精准脱贫的部署要求,结合我旗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以及市、旗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坚持把教育精准脱贫作为全旗脱贫工作的重点内容,加大教育改革创新力度,更加注重推进教育事业协调、均衡、内涵发展,着力提升教育质量和效益,促进教育扶智、技能立业、就业脱贫、创业致富,全面落实教育帮扶措施,实现“教育脱贫一批”,有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二、总体目标 

  针对我旗教育最薄弱领域和最贫困群体,着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均衡配备水平,以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为突破口,以完善教育资助政策为保障,使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确保贫困户家庭学生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最终实现教育强民、技能富民。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先,扶智脱贫并举。将加快教育事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的第一要务,突出教育脱贫的“造血”功能。通过提高薄弱学校、薄弱环节教育整体水平,帮扶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和就业创业,带动人口素质整体提升,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分类指导。精准分析薄弱学校、薄弱环节教育改革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实际需求,精准施策、分类确定教育脱贫的重点任务和政策范围。根据各学段教育的特点,实事求是确定规划目标,落实政策措施,科学组织实施。 

  (三)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围绕“人人受教育,个个有技能,家家能致富”的要求,着力解决贫困人口最关心最直接的教育领域问题。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做好政策解释和引导工作,确保教育脱贫有序稳步推进。 

  四、主要举措与职责分工 

  (一)强化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1.保障农村少年儿童有学上、上好学。加快推进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优化学前教育布局,在有实际需求的嘎查村以及规模较大的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新建改扩建幼儿园,着力解决部分农村牧区幼儿“入园难”问题。加强乡村学校教学用房、学生生活用房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和图书、教学仪器设备、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器材的配备,大力提高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加强义务教育阶段防流控辍工作。(旗教育局牵头,各镇、旗财政局配合;持续推进) 

  2.组建城乡联盟学校。制定《推进城乡联盟学校建设实施方案》,城乡小学(幼儿园)深度结队联盟(阿镇优质小学、幼儿园帮带基层小学、幼儿园),以城带乡,捆绑考核,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广泛开展蒙汉学校(幼儿园)“心连心、手拉手,促团结、促和谐”的校际交流活动,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纵横打通深度共享。(旗教育局组织实施;持续推进) 

  3.推行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按照《鄂尔多斯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教发〔2014〕31号)要求,不断完善以区域为主的管理体制和师资统筹配置机制,重点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牧区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驻点支教,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旗教育局牵头,旗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持续推进) 

  4.推进农村牧区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依托教育城域网,对农村牧区校园宽带网络扩容、提速,全面实现“三通两平台”,推动实现城乡教育信息化环境均衡化、一体化,提升农村牧区学校师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为优质资源共享提供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城乡学校结对,常态化开展视讯技术支持下的网络互动教学、教研,把阿镇优质校的教学资源输送到农村牧区校、薄弱校,扩大优质教育教学资源覆盖面,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旗教育局牵头,旗财政局配合;持续推进) 

  5.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关注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积极开展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学习教育、心理健康、生活照顾、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服务,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留守儿童进行跟踪接力帮扶。农村牧区寄宿制学校要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就学、生活和安全需要。切实保障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就近入学、随班就读接受教育,鼓励轻、中度残疾儿童少年到东胜特殊学校就读,继续为重度残疾或不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旗教育局牵头,各镇、旗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配合;持续推进) 

  6.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坚持“两为主”、完善“两纳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即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同时将常住人口纳入全旗教育发展规划,将务工随迁子女、异地扶贫搬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与同城学生在入学、收费等各方面一视同仁,实现同城待遇。(旗教育局牵头,旗财政局配合;持续推进) 

  (二)大力加强现代职业教育脱贫 

  7.大力宣传职业教育,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职业教育宣传,引导广大家长、学生充分认识职业教育的重要性与发展前景,鼓励贫困家庭的学龄青少年能上普高则上普高就读,上不了普高则入职业学校学习一技之长,开展贫困人口及农牧民、退役军人、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进一步健全职业培训网络体系。寻求相关部门资金、项目支持、匹配,形成培训合力,共同开展实效性强、群众欢迎的培训项目。既要开展现代种植业、养殖业培训,又要开展电子商务、机电等技工培训,切实满足不同地区、行业、文化程度等各类群体的需求。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交叉、下乡到户与入校参训相结合、外地专家与本土专家相补充等方式,信息技术与实验研究中心要依托教育城域网,为打通培训资源网络输送渠道、搭建培训信息平台提供技术服务与支持。此外,积极联系市内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资源,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充分发挥职业教育服务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镇、旗教育局、扶贫开发办公室配合;持续推进)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8.完善补充机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农村牧区边远地区和寄宿制学校实行倾斜核编,加强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力量配备,满足品德(道德与法治)、音体美、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等紧缺学科教师以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需求,确保开齐开足规定的课程。为薄弱地区乡村学校定向培养留得下、稳得住、一专多能的教师。(旗教育局牵头,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配合;持续推进) 

  9.加强教师培训。完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各级各类培训向农村牧区中小学、幼儿园倾斜。加大对农村牧区中小学专任教师的培训力度,分学科、分阶段完成专任教师全员培训,强化对蒙古语授课教师的培养,组织实施民族教育师资专业素养提升工程。引进优质培训资源,实施“乡村学校能力提升、校园长能力提升、德育干部与班主任能力提升”等培训工程。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努力培养本土专家。组织校园长、骨干教师赴北师大平台附校等学校挂职学习,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旗教育局牵头,旗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持续推进) 

  10.提高教师待遇。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为指导,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6〕51号),落实好乡村教师工作补贴,继续为除阿镇之外其他各镇的农村牧区教师每人每年发放交通补助费1万元,积极改善乡村教师住宿条件,加快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为乡村学校、幼儿园的校长、教师提供生活保障。(旗财政局牵头,旗教育局配合;周转房建设于2018年底前完成,其余任务持续推进) 

  11.完善教师激励机制。实行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提高乡村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认真落实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逐步提高民族学校教师待遇,保障双语教学民族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适当高于同级同类学校的其他教师,民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高于同级同类其他学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旗教育局、财政局配合;持续推进) 

  (四)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帮扶体系 

  12.完善精准资助工作机制。加强与旗扶贫办、民政局、各镇等部门扶贫信息的对接,探索建立精准识别机制,有机统筹全旗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规范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确保资助对象“一个都不少”,资助项目“一项也不少”,资助资金“一分也不少”,着力实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精准管理”。(旗教育局牵头,各镇、旗财政局、扶贫开发办公室、民政局配合;持续推进) 

  13.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制定出台《伊金霍洛旗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办法》,继续将全旗国家政策性资助未覆盖到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进行兜底扶贫,与现行学生资助政策进行有效衔接。实行蒙语授课幼儿全免费教育政策,将汉语授课幼儿园建档立卡贫困幼儿全部优先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政策。面向义务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在实行现有各类资助政策(汉语授课学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蒙语授课学生全免费)的基础上,并适当体现差异化资助。面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优先纳入国家助学金特困档资助范围内,其余政策(汉语授课学生免学费与免费提供教科书、蒙语授课学生全免费)继续执行。面向高等教育贫困学生,按照学生条件执行自治区低保(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入学资助政策或鄂尔多斯市低保家庭大学生补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蒙古族大学生资助政策。对特殊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在实行现有资助政策(汉语授课学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蒙语授课学生全免费)的基础上,适当体现差异化资助。 

  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捐资助学。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学生资助活动,充分调动民间捐资助学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关爱贫困家庭学生的良好氛围。按照《玉良圆梦助学行动实施方案》,由乌兰煤炭集团董事长李玉良个人每年至少出资30万元资助奖励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初高中毕业生。(旗教育局牵头,各镇、旗财政局、扶贫开发办公室、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配合;持续推进) 

  (五)实施推普脱贫攻坚行动 

  14.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农村牧区学校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和辐射作用,全面开展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确保新增劳动力具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全面推进基层公务员普通话水平培训工作,使其具备普通话沟通指导能力。(旗教育局组织实施;持续推进) 

  (六)精准包联帮扶伊金霍洛镇查干敖包村 

  15.旗教育局共结对帮扶伊金霍洛镇3个嘎查村(查干敖包村、沙日塔拉村、甘珠庙村)的10户、21人(全部脱贫),主要结对帮扶查干敖包村,派出专职人员任查干敖包村支部第一书记,协助加强村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员教育。通过精准强化组织领导、精准定位产业发展、精准推行“订单销售”、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措施,对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进行巩固扶持,实现稳定脱贫。 

  为了实现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紧紧围绕村集体发展的“瓶颈”问题,通过深入调研走访,为查干敖包村制定发展村集体经济、精准扶贫致富战略。通过“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争取扶持资金,帮助成立“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马铃薯种植、深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业化发展模式。多方筹措资金,为贫困户购买畜仔、籽种、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结合教育系统有近2万多名寄宿生、对绿色农畜产品需求量较大的特点,以学校为单位,分别与贫困户签到订单种养殖协议,将贫困户种养殖的绿色农副产品全部销售到学校。(旗教育局组织实施,伊金霍洛镇配合;持续推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教育脱贫合力。成立全旗教育精准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局性工作,审议推动重要工作安排,加强科学规划,协调与相关部门重要事项,指导开展工作。各镇、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沟通配合,在教育脱贫政策、财政资金投入、教师待遇保障等多方面形成工作合力,系统推进教育脱贫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考核督查评估。以教育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反腐败和不正之风情况为重点,持续督促检查工作进展和成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实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教育精准脱贫工作规范、科学、有效推进。  

  (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各类社会团体组织志愿者参与到教育脱贫工作中来,凝聚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提高教育脱贫工作成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印发《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手册》,使各项资助政策深入人心。加大对教育脱贫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教育脱贫各项惠民、富民政策措施,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宣传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为完成“教育脱贫一批”任务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学生资助政策咨询电话:0477—8691564 869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