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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妇女儿童撑起半边天 ─拒绝家庭暴力 呵护美好家园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04 22:50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平安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拒绝家庭暴力,呵护美好家园,是新形势下妇联维权工作的重要课题。近年来,伊旗妇联始终坚持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作为开展妇女维权工作的切入点,坚持立足我旗实际,积极构建“政府重视、妇联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社会化反家暴工作格局,有效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建设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强化宣传,在“防”字上拓载体

  有效预防是前提。一是利用重要节点宣传。借助三八维权周、综治宣传月、反家庭暴力日、普法宣传日等各个时段,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活动,正面宣传、引导人们处理好家庭矛盾。二是注重以案释法宣传。组织机关干部、基层妇女群众到法院观摩庭审,学习相关反家庭暴力知识,提高法律维权意识。三是不间断开展法律讲堂宣传。减少家庭暴力案件发生的前提,是全民国策意识的提高。我旗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列入党校干部培训内容,还邀请市党校老师为全旗科级干部授课,将社会性别意识宣传上了一个台阶。四是强化基层基础宣传。在每个镇成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室,将反家暴化解在源头。在每个镇开展创建“零家庭暴力”村(社区),有效预防可能发生的家暴行为。目前,全旗138个嘎查村、19个社区全部建立起“妇女维权服务站”,实现了反家暴工作关口前移、筑牢在最基层。

 

 

  强化合力,在“联”字上共促进

  部门联动是关键。反家庭暴力是一项社会共同责任,要形成工作合力,旗妇联加强与政法委、法院、公安等司法部门的交流与互动,积极探索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有效途径。明确了各镇及有关单位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的职责,将反家庭暴力工作纳入全旗综治考评范畴。公安机关在各个派出所建立家庭暴力报警点,优先接警出警,及时保护受侵害妇女。法院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和家式审判庭。司法局将反家暴法律援助列入全旗法律援助妇女维权的内容。妇联干部队伍中有2名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案件的陪审,能及时有效地制止家庭暴力案件的发生,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强化维权,在“护”字上创新路

  人身保护是重点。就《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旗妇联就如何推动反家暴法贯彻实施,共同做好公安告诫、民政紧急庇护、110伤情鉴定中心、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制度的细化进行落实。各部门负责人表示,要发挥部门职能,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重大疑难案件的惩处力度,加大对受暴、受虐妇女儿童的救助工作,加大有关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配合、协同作战,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各镇、嘎查村(社区)妇联组织,也发挥妇女维权岗和人民陪审员在反家庭暴力中的职能作用,对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在心理上、生活上给予关心帮助,使她们尽快摆脱困扰和阴影。

 

 

 

  强化提升,在“推”字上下功夫

  推动立法是目的。旗妇联依托妇女维权站,妇女之家等基层平台,平时注意听取广大妇女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收集整理,并向旗人大、政协建言献策,推动妇女权益法的贯彻落实,推动反家暴机制的建成。我旗反家庭暴力工作受到最高法院、全国妇联的充分肯定和经验推广,并入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反家暴立法调研成果之一。2011年3月,市电视台采编组专程到我旗采访报道反家庭暴力创新做法和成效,并在鄂尔多斯电视台频道播出。2017年6月,维权部同志在湖南省长沙市参加了反家庭暴力法解读培训任务、反家庭暴力立法交流会、《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立法调研征求座谈会,为推动反家庭暴力立法的出台出份力量。

  反对家庭暴力,共建和谐社会。我们真诚希望全社会都能形成反对家庭暴力共识,在面对家庭暴力时决不沉默,让所有人的身边都洋溢着平安与和谐。